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信息公开目录 > 规划计划

2026年度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
信息索引号 MB1510846/2026-00013 生成日期 2026-02-14 公开日期 2026-02-14
发布机构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2026年度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单位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6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6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6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负责为退役军人提供就业创业服务,做好自主择业、自谋职业军转干部服务保障工作,协助做好企业军转干部解困、维稳、救助等工作。(二)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工作,承担市级退役军人服务大厅的日常运转。(三)负责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数据信息库的日常维护,协助做好优抚帮扶工作。(四)指导本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业务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业务指导科、服务保障科、权益维护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6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2026年,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将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高质量发展主题、坚持“以退役军人为中心”服务理念、坚持改革赋能工作抓手,聚焦职责使命和重点目标任务,夯基固本、提质增效、守正创新,全力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坚持引领与示范并举,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政治建设为根本,健全完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始终强化政治引领。坚持党建领航,巩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品牌化建设,加强“四强”支部创建、丰富党建联建形式、拓展融合发展举措、强化党员教育管理,持续讲好“党支部故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巩固主题教育、党史学习教育成效,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始终以铁脚板抓工作抓落实。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着力凝心铸魂。推进实施“戎归先锋”凝聚行动,常态化推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工作。

  (二)坚持夯基与增效并进,全面推进体系融合。坚持重心向下,落实“五有”“全覆盖”要求,启动新一轮机构编制、硬件建设、履职尽责“四不两直”“回头看”调研工作,不断巩固服务机构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开展换位跑一次”挂钩联系基层服务中心(站)助力退役军人服务体系赋能增效工作,助力基层减负赋能。坚持融合建设,拓展系统外建站新思路,积极探索服务体系延伸建设。坚持聚焦重点,聚力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人事档案管理、异地保障等重点任务。持续推动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运行提质增效,全面提升工作人员能力素质,继续开展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提质增效培训活动。

  (三)坚持内容与内涵并重,全面提升服务保障。与法院、公安、民政、数据局等部门协同联动抓好信息核查、人员比对,完善服务保障制度,确保民生资金阳光下运行、规范化使用。巩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成效,接续开展走访慰问、思政引领、志愿服务、创业指导等特色活动,持续擦亮“锡戎先锋”工作品牌。发挥服务体系建设效能,持续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聚焦退役军人多元化复杂性需求,摸清实情底数、创新服务模式,提供针对性、精细式、常态化服务。积极对接引进更多社会资源,持续做好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工作。

  (四)坚持质量与效能并行,全面加强权益维护。聚焦信访工作法治化要求,规范退役军人各类信访事项办理流程,健全完善标准化接访流程,强化窗口管理,抓好“日报告、周交班、月例会”机制落实,提升服务能力、政策水平。围绕“六个一”,周密做好退役军人来访接待。加强基层服务站“前哨”“探头”效能,充分发挥好矛盾吸附、信息感知、困难帮扶作用。拓展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服务外延内涵,加强协调员队伍建设,开展“三抓三促”协调服务。加强突发事件预防和处置力度,积极配合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和驻京、驻省值班工作。密切关注企军解困稳定工作。

  (五)坚持动力与实力并驱,全面推进高质量发展。学习贯彻“十五五”规划建议,着力转化为服务保障工作具体思路和方法举措,谋划编制我市服务保障工作“十五五”规划。深入抓好市委巡察、专项督查反馈意见整改,举一反三、不折不扣推进问题整改落地落实。强化制度执行刚性,落实“三重一大”议事规则,提升议事决策民主性科学性。接续开展能力素质提升活动,持续开展“星火大讲堂”活动,持续提升能力素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切实筑牢安全发展基础。聚焦高质量发展要求,创新方式方法、完善工作机制,全力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

  第二部分

  2026年度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6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727.0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1,430.08万元,减少12.82%。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9,727.0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9,727.01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27.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42万元,减少0.47%。主要原因是服务对象人数自然减员。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83.66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口径变动。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9,727.0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9,727.01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600.24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服务对象和单位职工相关待遇。与上年相比减少1,411.49万元,减少12.82%。主要原因是预算收入口径变动。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16.25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障。与上年相比减少3.88万元,减少19.27%。主要原因是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口径变动。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110.52万元,主要用于保障职工住房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4.71万元,减少11.75%。主要原因是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职工退休。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收入预算合计9,727.01万元,包括本年收入9,727.01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27.01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支出预算合计9,727.01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489.37万元,占5.03%;

  项目支出9,237.64万元,占94.97%;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27.01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46.42万元,减少0.47%。主要原因是服务对象自然减员。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727.0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6.42万元,减少0.47%。主要原因是服务对象自然减员。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37.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58万元,减少8.79%。主要原因是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职工退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18.5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79万元,减少8.79%。主要原因是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职工退休。

  3.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9,151.1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6.98万元,减少0.08%。主要原因是服务对象自然减员。

  4.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393.4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5.48万元,减少3.79%。主要原因是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职工退休。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支出16.2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3.88万元,减少19.27%。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口径变动。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35.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18万元,减少10.57%。主要原因是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职工退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8.15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2.87万元,减少41.49%。主要原因是1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职工退休。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5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34万元,增长4.28%。主要原因是新招录1名全额拨款事业职工。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89.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6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727.0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6.42万元,减少0.47%。主要原因是服务对象自然减员。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489.37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65.4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退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3.8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0.6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0.6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35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服务中心2026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5.8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0.2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5.6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6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9,727.01万元;本单位共3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9,237.64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二、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十三、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