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表(功能科目)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表(经济科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表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作为省、市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始终秉承“褒扬先烈、教育后人、服务社会”的宗旨,全力做好社会各界人士祭扫和参观服务工作,创新打造“红色记忆之旅”品牌,成为弘扬先进文化、培育民族精神的主阵地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窗口。扎实做好清明祭扫和烈士纪念日、新婚夫妇向革命烈士献花活动等服务保障工作,不断推进红色教育品牌活动,充分发挥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作用。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宣传教育科、服务管理科。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3年度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注重阵地建设,敲响预备铃声,探索为烈服务新实践
一是高标准完成清明祭扫保障工作。针对2023年清明实际情况,党支部坚持围绕为社会各界提供安全高质祭扫服务的核心思想,遵照上级要求合理制订《清明祭扫接待服务工作实施方案》,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有关工作要求和处置方法,力争把祭扫服务和安全防范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专门成立领导小组,对各岗位工作人员进行合理配置,切实提高工作效率;注重氛围营造,综合整治园容园貌进行,制作宣传标语、横幅和烈士事迹宣传板,吸引社会各界祭扫群众驻足观看;开通预约专线,免费为社会各界提供祭扫服务,积极与各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接触,努力扩大祭扫英烈活动的社会影响。据统计,清明期间共举行祭扫仪式182场次。
二是高质量打造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一年来,坚持将弘扬英烈精神作为工作主基调,充分释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育人功能。清明期间,开展“千人徒步祭英烈、万人云端缅英魂”主题活动,倡导无锡市民在清明时节徒步前往烈士陵园祭扫先烈,同时开展网上“云祭扫”,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校等24家单位1500余人参加。联合江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成立江南大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实践教学基地,开展“清明祭英烈、传承爱国志”主题思政课活动,将红色文化与思政教育深度融合。4月4日,组织烈士家属代表、武警官兵代表等社会各界代表参加全省清明祭英烈活动。9月份,协同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在锡流纪念馆组织开展纪念抗战胜利78周年活动;9月30日,克服重重困难,全力保障好、服务好无锡市各界向人民英雄纪念塔敬献鲜花活动。
三是高水平开展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围绕抗美援朝胜利70周年,组织开展系列活动。联合无锡广电,专题制作《最可爱的人》历史纪录片,通过采访烈士家属、抗美援朝老兵,生动再现抗美援朝的峥嵘岁月,纪录片在无锡新闻综合频道、都市资讯频道等栏目先后播出。精心制作上报《抗美援朝不能忘却的纪念》短视频,讲述无锡籍烈士朱启祥与特级战斗英雄杨根思烈士的革命友谊,据反馈该视频获得省厅评审专家高度评价,并将在学习强国、省厅网站、抖音等相关平台展播。组织开展“开学第一课”,分别前往无锡市第六高级中学、山北初中、连元街小学、积余教育集团等学校讲述抗美援朝期间革命英烈的光荣事迹。参加玉祁街道纪念抗美援朝胜利70周年专题座谈会,启动“最可爱的人”研学志愿项目。
与此同时,不断加大为烈士寻亲和烈士资料征集工作力度,成功找寻到湖北籍烈士胡志兴的亲人,2月16日胡志兴烈士的妹妹一行7人来园祭扫;专程前往句容、江阴、宜兴等地拍摄口述历史、征集烈士资料,核查烈士信息。
二、推进工程项目,吹响冲锋号角,打造红色文化新高地。
一是严格程序,手续办理蹄疾步稳。联合建管中心,先后完成项目建议书、文物保护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文案撰写、专家论证,并获得发改、行政审批局、文物局等相关部门的批复;完成交通影响评价、环境影响登记、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绿色建筑方案评审、海绵城市方案评审、人防易地建设审批、土壤检测调查评估、施工图审图合格证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等一系列工作。有序推进工程编标招标工作,9月15日施工总承包开标,施工总承包单位为江苏伟丰建筑安装集团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江苏园景工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日前,施工单位已全面进驻,本月底将全面开工建设。全面推进展陈大纲撰写校对、烈士墓碑碑文撰写工作,特邀市委组织部、宣传部、民政局、档案史志馆等相关部门就新建墓区分布进行专题论证。
二是因地制宜,房屋征收顺利完成。积极协调推进房屋征收拆除工作,1月份联合市建管中心、梁溪区征收办、山北街道等部门具体磋商园区内部房屋拆除等相关工作,由梁溪区征收办联合山北街道负责对烈士陵园内部房屋进行拆除;2月份全面完成原场馆物资搬迁工作;3月份园区内陈列馆、老骨灰堂等建筑拆除工作全部完成;4月份陵园周边129户房屋征收拆除工作全面结束;6月,建筑垃圾清除清运进入清表环节;10月,单位办公地点整体搬迁至园外临时办公场所。与此同时,紧密联系部队、电信、联通、移动等产权单位,迁移完成后山光缆等设施设备。
三是想方设法,竭力解决难点堵点。如实汇报,积极争取领导支持。针对展陈概算核减幅度较大现状,及时做好向上级领导的汇报工作,在分管市领导的关心下,概算核减额度有所调整。社会稳定性风险评估工作中,评估范围区、市掌握尺度有所不同,给评估工作带来了难度,经市局主要领导亲自过问,评估难题迎刃而解。多方协调,直面突出矛盾化解。面对征收地块内管线迁移无人问津难题,主动出击,联系梁溪城发集团、梁区房屋征收办公室、无锡市建管中心、国家电网无锡供电公司等多个部门,先后组织召开多次协调会议,明确责任主体,商讨迁移方案。科学处置,有效应对突发变故。新增地块供地手续办理过程中,伴随自然资源部相关政策要求调整,打乱了原有供地计划安排,紧急与自规局梁溪分局进行磋商,开辟绿色通道,设法解决问题。与此同时,在自规局梁溪分区和地方社区的鼎力支持下,启动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确保临时建筑搭建不受影响。
四是抢抓机遇,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在推进面上工作进度的同时,坚持向上级部门汇报请示、沟通协调,积极争取相关专项补助资金。目前,城市管网及污水处理中央补助资金400万元和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退役军人服务保障能力建设补助资金”286万已经到位。向发改部门申报的“社会服务兜底线工程中央资金专项”的300万元正在积极争取中。与此同时,积极与发改、财政和财政评审中心等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尽可能地减少工程核减资金,更大程度争取发改和财政等相关部门的支持。
第二部分
无锡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中心
2023年度单位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09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00.74万元,增长423.6%。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3,091.1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09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00.74万元,增长423.6%,变动原因: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进入主要施工阶段,工程款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支出决算总计3,091.1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09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00.74万元,增长423.6%,变动原因: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进入主要施工阶段,工程款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3,091.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091.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事业收入(不含专户管理教育收费)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3,091.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71.82万元,占18.5%;项目支出2,519.28万元,占81.5%;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3,091.1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500.74万元,增长423.6%,变动原因: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进入主要施工阶段,工程款增加。
五、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的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总体情况,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091.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517.15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597.72%。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5.59万元,支出决算25.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12.8万元,支出决算12.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3.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年初预算320.93万元,支出决算2,28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0.5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进入主要施工阶段,工程款增加。
4.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3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开展烈士纪念日等主题活动。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8.46万元,支出决算18.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三)节能环保支出(类)
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600万元,(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比率)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进入主要施工阶段,工程款增加。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44.01万元,支出决算40.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年初预算35.05万元,支出决算28.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1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年初预算60.31万元,支出决算55.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费基数调整。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71.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3,091.1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00.74万元,增长423.6%,变动原因:烈士陵园改造和环境提升工程进入主要施工阶段,工程款增加。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71.82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51.76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公用经费20.0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6.11万元,变动原因:未购置车辆。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93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全年使用财政拨款涉及的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9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决算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9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
(三)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会议费支出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3年度全年召开会议0个,参加会议0人次。
(四)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培训费支出预算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支出决算0.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0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2023年度全年组织培训1个,组织培训4人次,开支内容:工勤人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二、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决算数相同。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8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8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1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3年度,本单位共4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2,519.28万元;本单位开展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3,091.1万元。
本单位共对2023年度已实施完成的0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0万元;本单位共开展1项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价,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3,091.1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原事业基金)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十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二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烈士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的管理维护服务支出。
二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二十三、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事业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待遇的医疗经费。
二十四、节能环保支出(类)污染防治(款)水体(项):反映政府在排水、污水处理、水污染防治、湖库生态环境保护、水源地保护、国土江河综合整治、河流治理与保护、地下水修复与保护等方面的支出。
二十五、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二十六、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二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