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小宇,你们想尽了办法,付出了太多,实在是太感谢了。” 在江苏省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的病房内,一级伤残退役军人苏小宇(化名)的母亲杨女士握住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马胜虎的手激动地说。
2017年10月,苏小宇在参加军事训练时发生意外,被确诊为缺血缺氧性脑损伤,评定为因公一级伤残。根据安置政策,处于“植物人”状态的苏小宇由国家供养终身,之后他的家人选择了分散供养。2022年,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接到上级关于接收安置苏小宇的任务,随后办理了分散供养交接手续。接收安置分散供养的一级伤残退役军人,在崇川区尚属首例。
“情况特殊,我们全力以赴!接到任务后,从局领导到工作人员,前后外出协调50多人次,往返行程1000多公里,大家都非常投入,带着感情去做这件事。”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介绍。
2023年7月,由于长期插管,苏小宇出现了胃出血和肺部感染的症状,需要进行胃镜检查和全面治疗。由于两家当地医院条件有限,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迅速与南通市第六人民医院取得联系,协调苏小宇尽快入院接受全面检查。经过会诊,专家团队对苏小宇实施了经皮胃造瘘手术并进行了抗感染、抑酸护胃等治疗。由于治疗及时,苏小宇的临床症状得到缓解并转入距离较近的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由于该院的住院大楼正在进行改造修缮,床位十分紧张,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在与院方沟通协调后,将苏小宇调整安排到老年医学科病房。医院指定一名党委委员牵头负责,组织多科专家对苏小宇进行全面会诊,除康复治疗方案外,还为他制订了心理治疗和营养方案。经过一段时间的治疗,苏小宇的身体状况逐渐好转。
“在小宇到家前,我们已经解决了他的住房问题。”负责协调苏小宇住房保障事宜的工作人员拿着崇川区人民政府于2023年5月4日形成的会议纪要介绍。为了保障苏小宇的住房,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工作人员在位于唐闸镇街道的南通市第二人民医院附近先后察看了五六个新楼盘,最终选定刚刚建成并安有电梯的疏航桥新苑小区住房。
《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分散供养的一级伤残退役士兵,由安置地县(市)人民政府解决60平方米建筑面积的保障住房。苏小宇的安置住房建筑面积86.97平方米,其中,政府保障的60平方米住房经费由财政解决,超出部分由苏小宇家属承担,房屋产权归其本人所有。考虑到苏小宇的特殊情况,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与多家单位沟通协调,房屋单价按综合建筑安装成本结算。
“下一步,我们要与各部门紧密配合,加快办理流程,确保伤残退役军人在返乡前办结相关手续,尽心尽力为他们办实事、解难题。”崇川区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人说。
来源:《中国退役军人》杂志2024年0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