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第二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表
一、收支总表
二、收入总表
三、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表(功能科目)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表(经济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拟订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并组织落实;
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障等待遇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拟订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指导实施;
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市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及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策法规处)、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处、接收安置处、就业创业处、军休服务管理处、双拥工作处。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三、2025年度单位主要工作任务及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委全会精神,以推动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市委巡察反馈指出问题整改落实为主线,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聚焦市委市政府重点目标任务,按照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强化军地协作,强化部门配合,强化系统联动,扎实推进退役军人事务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着力破解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着力疏通影响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着力解决好退役军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以实际行动奋力书写无锡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崭新篇章。
(一)全面提高党建质量。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坚持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及民主集中制要求,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营造积极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严肃组织生活制度,认真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加强对党员日常教育管理。巩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成效,强化党员教育和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推进群团组织建设。巩固拓展机关党建和业务工作融合发展的理念,坚持党建与业务一并谋划、一并部署、一并落实,切实为高质量完成中心任务提供政治保障和思想支持。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加强机关纪委干部队伍建设,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法治思维,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用法治定规矩、划界限。一是抓好“一法三条例”学习宣传。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地铁公交移动电视等积极媒介,推动法治宣传与新媒体深度融合,不断提升《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军人安置条例》《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烈士褒扬条例》等法规政策宣传质效。结合普法教育活动,深入部队、企业、社区等开展法治宣传,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广泛传递法治正能量。二是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完善党组议事规则,完善决策制度,规范决策程序,推动“三重一大”事项科学决策、民主决策。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干部监督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健全干部监督考评机制,构建监管、考评、追责等责任链条,引导党员干部正确行使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三是健全充分听取民意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挂钩联系基层活动,领导班子成员带队,每季度到基层蹲点指导,对涉及退役军人切身利益、退役军人反映强烈的问题,面对面听取服务对象的意见建议,为党组决策提供重要参考。畅通来信、来电和接待来访等渠道,对他们的意见建议,该吸收的吸收,对他们提出的诉求,该公示的公示,确保不做损害退役军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四是加强自身队伍建设。采取集中培训、线上教学、岗位练兵等方式,加大系统工作人员法规政策培训力度,不断提高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规办事的能力,确保各项工作在法治化轨道上运行。
(三)扎实抓好巡察整改。从11月1日起,市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党组进行常规巡察,3个月内将对巡察情况进行反馈。对此次巡察,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巡察组开展工作,对巡察反馈问题我们也将照单全收,并根据巡察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整改落实工作,切实以此为契机,推动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规范、更加高效,不断打牢退役军人工作坚实根基。重点抓好几项工作:一是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学习市委巡察部署要求,梳理专题民主生活的相关要求,对照市委巡察反馈指出的问题,引导领导班子成员自觉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深入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针对性制定改进措施,并坚持真刀真枪、动真碰硬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达到红脸出汗、排毒治病的效果。二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局党组将加强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精干力量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照反馈指出的问题清单,细化分解为具体整改措施,逐条逐项明确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切实以高站位和强担当推动问题清仓见底、整改有力有效。三是狠抓整改落实。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从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升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的高度来认识整改、谋划整改、推动整改。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督促各级各单位担负起责任,一级做给一级看,一级带着一级干,推动巡察整改落地见效。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推动事业发展相结合,聚焦市委市政府2025年重点工作目标任务、高质量发展考核考评指标,聚焦退役军人的新期盼新需求,做到巡察整改和重点工作同步谋划、同步推进、同步落实,确保快改、真改、实改,推动我市退役军人工作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四是建立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长期性、系统性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坚持举一反三、标本兼治,进一步理清思路、厘清责任,健全和完善工作措施和工作制度,坚持以制管人管事管财,切实以规范有序的工作运行和责任监督,进一步提高工作落实质量。同时,我们将紧密加强与市委巡察组、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的沟通协调,及时掌握问题线索,及时汇报进展情况,适时组织专项督查,切实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纪律、最扎实的举措抓好巡察整改。
(四)狠抓重点任务落实。在抓好经常性业务工作基础上,主要抓好以下重点和创新工作:
1.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建设方面。扎实开展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一地一特色”创建活动,根据新形势下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特点规律,将思想政治工作融入教育管理、关爱帮扶、权益维护、服务保障等各项工作,引导广大退役军人“离军不离党、退役不褪色”,高质量推进“一地一特色”创建,全力争创全省“十佳”特色品牌。依托全市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退役军人志愿服务队,常态化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激励广大退役军人传承优良传统、永葆军人本色,主动融入到社会志愿服务事业,推进退役军人志愿服务制度化、常态化,扩大“锡戎先锋”特色服务品牌效应。加强网评队伍建设,做好网上舆情引导工作。优化完善网评骨干队伍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督促基层及时做好网评员调整补充工作,对全市120名网情处置先锋队队员开展常态化技能培训,提升舆情应对和舆论引导能力。
2.移交安置方面。结合国家《退役军人安置条例》政策的落地,做好无锡安置政策调整,完善接收安置办法,创新安置方式,简化安置流程,完善“阳光安置”工作机制,推进“阳光安置”多元化,努力提升退役军人安置质量。根据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严格落实各项安置政策,积极与编制部门协调沟通,进一步挖掘安置岗位,确保高效高质完成2025年度转业军官和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任务。
3.就业创业方面。一是扎实推进退役军人创业服务“一件事”。加强与人社、工商等部门对接,对退役军人创业补贴服务进行后台数据协同和流程再造,通过大数据比对筛选全市符合享受补贴政策的退役军人创业者,实施“我来找您”的服务方式,变“企业找补贴”为“补贴找企业”。注重在云服务上发力,将就业创业服务事项搬到网上,通过在线申请,一键到位,打造高效优质的云服务模式。同时,发挥好各级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服务促进会作用,主动送服务上门,做好政策宣讲和协助申办工作,为退役军人优质创业保驾护航。二是不断提升教育培训质量。扎实做好退役军人教育培训承训机构绩效评估和遴选工作,综合考量教学质量、设施设备等标准,优选具备优秀教学能力及良好社会影响的培训机构,清退一批资质薄弱机构,为培训工作奠定基础。进一步拓展培训项目,与无锡高等师范学院等院校合作,开展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充实“兵教师”和国防辅导员人才储备,进一步提升就业岗位质量。进一步丰富培训内容,增加新质生产力等相关内容,充实退役军人技能人才队伍,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竞争力。
4.拥军优抚方面。广泛开展社会化优待活动,丰富社会化优待目录清单,持续推广优待证数字化场景建设,不断扩大线上商圈,为退役军人提供更多的优先优质优惠服务。组织和动员社会各界持续开展好“情系边海防”走访慰问、“走边防看亲人”、“新兵守国•老兵守家”等系列活动,谱写新时代无锡军民鱼水情深新篇章。
5.军休服务管理方面。一是扎实推进社会化服务改革。加强与江苏荣军医院洽谈共建,探索定期到服务站为军休干部健康咨询,提供中医预约理疗及优惠折扣,为重病军休干部对接协调优质医疗资源,让军休干部的荣誉感、获得感更强。二是进一步做优军休老年大学。加快推进军休大学维修改造项目,按照“一中心+多站点”的教学配置理念,除对思政、门球、书法、舞蹈等13门课程教室升级外,规划设置国防教育活动室、康养活动室、法律咨询室、趣味运动区等场地。三是加快推进军休机构硬件设施改造升级。积极推动江阴军休中心、宜兴军休所等单位维修改造和锡山区军休干部活动中心建设。配合街道社区,协调推进钱巷服务站70户院内住宅楼外墙翻新,屋面防水,以及内部道路、活动场地、绿化调整等工作,推进惠畅片区和惠钱三弄片区加装电梯工作,配合做好电梯加装补贴申请工作。四是不断拓展军休文化外延。深入挖掘军休干部专业人才,鼓励和支持军休志愿服务活动,进一步扩大社会影响力和辐射力。发挥“五老”优势,持续深化“民族一家亲关爱育新人”品牌建设。加强与属地社区、学校对接,积极开展“3+1幸福在无锡”“56789携手一起走”“夕阳托朝阳、携手助成长”等爱心助学暨青少年暑期教育活动。
6.服务体系建设方面。巩固“部站融合、所站共建”体系融合建设成果,推进基层基础提质增效。探索延伸服务体系建设网络,进高校、进学生打造特色功能型服务站。进一步巩固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功能型党组织和退役军人和谐劳动关系协调服务中心建设成效,延伸触角、创新举措、加强服务,持续擦亮工作品牌。持续加强职业技能素质,开展新一期全市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能力素质培训和职业技能竞赛,加快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业务水平。
7.持续推进重点工程建设。一是烈士陵园改造提升工程,狠抓工程建设进度,妥善做好竣工验收、资产调拨等工程后期手续办理。加强与编办、财政等部门的沟通联络,努力为园区后续运转和建设发展争取人员和资金。结合实际建章立制,形成有效管理体系,更好服务社会各界参观祭扫活动。二是军供站迁建工程,加快推进物业招标、厨师等专业人员招聘及厨房设施设备调试等工作,力争在2025年秋季新兵保障中,实现站内送兵保障,确保新兵餐食自主保障率达100%。
(五)妥善化解信访矛盾。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的有关部署,在全市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开展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社会稳定专项治理工作,确保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总体和谐稳定,并形成行之有效的预防和控制信访风险的制度机制。一是全面排查矛盾风险。按照“清仓见底”要求,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精力,对全市退役军人事务领域矛盾风险进行拉网式、地毯式、起底式排查,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对梳理出的矛盾问题,明确工作责任,研判风险等级,制定防范措施,坚持边排查、边化解、边稳控。二是持续深化源头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践行弘扬“浦江经验”,坚持关口前移,进一步畅通和规范诉求表达、利益协调、权益保障通道,做到预防在前、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及时就地解决矛盾问题。三是强力推动攻坚化解。以信访工作法治化“路线图”和工作指南为重点,在法治轨道上持续推动信访积案“大起底大攻坚大化解”。按照“一人一案、一人一策、一人一专班”的要求,深入扎实分析问题成因、完善化解方案,进一步拓宽社会组织、社会力量、专业人员参与渠道,综合采取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运用情绪疏导、心理矫正、困难帮扶等方法,多措并举推动化解。同时,继续落实节日值班和驻京值守制度,高标准完成元旦、春节、全国和省市“两会”安保等维稳任务。
第二部分
2025年度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
单位预算表
第三部分 2025年度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度收入、支出预算总计9,740.02万元,与上年相比收、支预算总计各减少5,722.54万元,减少37.01%。其中:
(一)收入预算总计9,740.02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合计9,740.02万元。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740.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77.46万元,增长50.71%。主要原因是一、义务兵优待金市级承担发放部分增加;二、一次性抚恤金专项增加1000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4)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5)事业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6)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7)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8)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9)其他收入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00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口径变化,上级转移支付不再在年初预算中体现。
2.上年结转结余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二)支出预算总计9,740.02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合计9,740.02万元。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支出9,421.5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人员经费及机构运转支出、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的各类补助支出、开展双拥工作以及为退役军人提供保障服务的各项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5,707.73万元,减少37.73%。主要原因是上级转移支付不再在年初预算中体现。
(2)卫生健康支出(类)支出46.72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作人员的医疗保险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13万元,减少2.3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3)住房保障支出(类)支出271.78万元,主要用于局机关工作人员住房公积金、逐月住房补贴及新职工购房补贴的支出。与上年相比减少13.68万元,减少4.79%。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2.年终结转结余为0万元。
二、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收入预算合计9,740.02万元,包括本年收入9,740.02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
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740.02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本年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一般公共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占0%;
上年结转结余的单位资金0万元,占0%。
三、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支出预算合计9,740.02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1,193.04万元,占12.25%;
项目支出8,546.98万元,占87.75%;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占0%;
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9,740.02万元。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277.46万元,增长50.71%。主要原因是一、义务兵优待金市级承担发放部分增加;二、一次性抚恤金专项增加1000万元。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财政拨款预算支出9,740.02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年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277.46万元,增长50.71%。主要原因是一、义务兵优待金市级承担发放部分增加;二、一次性抚恤金专项增加1000万元。
其中:
(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支出95.2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71万元,减少2.77%。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支出47.61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35万元,减少2.7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支出3,30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1,000万元,增长43.48%。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使用情况调增年初预算。
4.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支出2,555.3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15.34万元,增长6,288.35%。主要原因是义务兵优待金市级承担发放部分增加。
5.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5.7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口径变化,随军家属货币化安置及抗美援朝老战士生活补贴由其他优抚支出改为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6.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支出872.6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255.82万元,增长41.47%。主要原因是口径变化,随军家属货币化安置及抗美援朝老战士生活补贴由其他优抚支出改为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7.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城市生活救助(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7.65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物价补贴专项专项转移至区级发放,不纳入市本级年初预算。
8.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支出810.3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72万元,减少2.61%。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9.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支出1,273.28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0.97万元,增长0.08%。主要原因是双拥专项新增拥军支前培训支出预算。
10.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军供保障(项)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0万元,减少100%。主要原因是军供站20万元军运费由单位自己编制预算,不再由局机关代编。
11.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支出467.07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0.73万元,减少25.6%。主要原因是减少退役军人培训经费项目、调减退役军人宣传经费、调减退役军事事务专项经费、调减退役军人权益保障经费。
(二)卫生健康支出(类)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支出46.7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3万元,减少2.36%。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三)住房保障支出(类)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支出85.8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32万元,减少4.79%。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2.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支出106.6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6.34万元,减少13.29%。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3.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支出79.33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6.98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是人员结构调整,含新职工购房补贴的在职职工人数增加。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93.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1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7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9,740.02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3,277.46万元,增长50.71%。主要原因是一、义务兵优待金市级承担发放部分增加;二、一次性抚恤金专项增加1000万元。
八、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1,193.04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17.7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
(二)公用经费75.3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3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的0%;公务接待费支出6.34万元,占“三公”经费的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3.公务接待费预算支出6.34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会议费预算支出1.89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21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比例压减10%。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培训费预算支出1.51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按比例压减10%。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一、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无锡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5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预算数相同。
十二、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支出75.3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13万元,减少2.75%。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人数减少。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总额18.07万元,其中:拟采购货物支出1.1万元、拟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拟采购服务支出16.97万元。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目标设置情况说明
2025年度,本单位整体支出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9,740.02万元;本单位共7个项目纳入绩效目标管理,涉及财政性资金合计8,546.98万元,占财政性资金(人员类和运转类中的公用经费项目支出除外)总额的比例为10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
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三、单位资金:除财政拨款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的收入,包括事业收入(不含教育收费)、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及其他收入(包含债务收入、投资收益等)。
四、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五、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九、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含职业年金补记支出。)
十、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丧葬补助费以及烈士褒扬金。
十一、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义务兵优待(项):反映用于义务兵优待方面的支出。
十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安置(款)其他退役安置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安置方面的支出。
十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十四、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拥军优属(项):反映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支出。
十五、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款)其他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退役军人事务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六、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同)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十七、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十八、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提租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的标准,行政事业单位向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租金补贴。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购房补贴(项):反映按房改政策规定,行政事业单位向符合条件职工(含离退休人员)、军队(含武警)向转役复员离退休人员发放的用于购买住房的补贴。